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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八批信访件130件

简介本网讯 截至4月15日10时,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八批环境信访件130件,涉及环境问题203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74个、噪音问题45个、水环境问题42个、土壤问题15个、生态 ...

  本网讯 截至4月15日10时,中央转办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生第批第八批环境信访件130件,涉及环境问题203个。态环其中,境保件件大气环境问题74个、护督徽省噪音问题45个、察组水环境问题42个、向安信访土壤问题15个、中央转办生态环境问题14个、第生第批其他环境问题11个、态环辐射问题2个。境保件件第八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护督徽省分别是察组:合肥市(30件)、蚌埠市(11件)、向安信访阜阳市(11件)、中央转办淮南市(10件)、宿州市(8件)、安庆市(7件)、芜湖市(7件)、马鞍山市(7件)、亳州市(6件)、六安市(6件)、池州市(5件)、宣城市(5件)、滁州市(5件)、淮北市(5件)、铜陵市(4件)、黄山市(3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交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